刪除及還原清單
Applies To
Microsoft To Do刪除清單
若要刪除清單,請點選或按一下清單右上角的三個點,以存取 [其他] 功能表。 然後選取 [刪除清單]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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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原清單
由於清單是儲存在 Exchange Online 上,且也會顯示在 Outlook 工作中,因此您可以在 Outlook 中還原不小心刪除的清單:
1. 使用您用於Microsoft To Do的相同 Microsoft 帳戶登入桌上出版 Outlook。
2. 流覽至您的電子郵件資料夾清單,然後選取 [刪除的郵件]。
3. 找出已刪除的資料夾,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該資料夾,然後選取 [移動>其他資料夾>工作]。